一、保祿年
教宗本篤十六世特別制定2008628日至2009629日,為聖保祿年,是富有深刻意義的,他是要喚醒我們,激發我們學習聖保祿使徒的傳教精神,效法保祿使徒的芳表,為拯救人靈奉獻自己的生命。教宗規定保祿年就是邀請每一個基督徒像保祿一樣,向世界傳布得救的信息,讓處在迷失與絕望中的世人在福音的希望中得救

教宗為保祿年頒賜全大赦:全大赦可以為自己或亡者求得,到羅馬的聖保祿大殿朝聖。求得大赦例行的必要條件是:懷著真心懺悔的心辦告解、領聖體和按照教宗的意向祈禱,立定遠離一切罪惡和輕微的過錯。

我們要學習保祿精神,不畏艱險,不怕犧牲,始終不渝的向不認識耶穌的人傳福音;同時要保持教會健全的道理。在廣傳福音中,加強學習聖經、教理、教宗通諭和宗座訓示以加強我們對信仰的認識,現在讓我們來共同反省聖保祿宗徒的精神。新約聖經27部書,保祿書信佔了14封,同時宗徒大事錄也描述他的傳教行程,可見保祿宗徒在初期教會和今天的影響。

二、聖保祿的精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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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保祿生平:
有關保祿最早的信息,見於宗徒大事錄上,當聖斯德望致命時,行刑的人將自己的衣服脫下來,放在一個青年人的腳前,著其看守,而這位青年就後來的聖保祿(宗七58)。他說:“‘我原是猶太人,生於基里基雅的塔爾索,並在這城里長大(宗二十二3)。由於他出生的地方塔爾索是個名城重鎮,是以他自幼就學會了當時的官話希臘文,他也學會一種藉以維生糊口的手藝,會製作帳幕(宗十八3,得前二9)。但他身體似乎生來就不健康,有一種老病纏身,但宗徒向來未說明是什麼病(迦四13格後十二7等)。

他的父母都是猶太人,大概是自加里肋亞省遷移來塔爾索居住的。父親應是小康之家的主人,自幼使兒子受到良好的教育,而塔爾索的城民受羅馬帝國優待,被承認是羅馬公民,生為羅馬公民有許多好處,尤其是不能被人任意定罪,尤其不能被人施以殘酷和恥辱的刑罰,諸如鞭打和被釘十字架等。

他的父親應是塔爾索城的頗有地位和聲望的人(宗十六37),也是一位熱心的猶太信徒,因此保祿從小就受到良好的照顧,不但在宗教,而且在國民教育上,都受到優良的培育,父親仍然意有未足,大概在他滿了十五歲時,更將他送往耶路撒冷,接受更為妥善的宗教教育,因為耶路撒冷曾是猶太人的宗教中心,在那裡他成了著名經師加瑪里耳的得意門徒(宗二十二3)。既然如此,保祿這位熱血沸騰的青年,他忍受不了耶穌新興教會的存在,不但在耶路撒冷,而且要去大馬士革將耶穌的門徒加以消滅。他在走近大馬士革城的時候,被耶穌以奇蹟歸化了(宗九),使他由一位基督徒的迫害者(宗八3,格前十五9),突然變成滿腔熱火的傳教宗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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、保祿的傳教精神:

宗徒大事錄給我們頗為清楚地描述了保祿傳教的行程。但事實上這也只是他行程的一部份而己,因為他的傳教範圍實在是又廣闊,又遙遠(格後十一2326羅十五19)。按宗書的記載,保祿同巴爾納伯第一次外出傳教時,所經過的地區有塞浦路斯和小亞細亞(宗十三1~14),時在公元四十八年之前,回到安提約基雅後,發生了巨大的爭執,一些猶太基督徒的激進份子,要求外教回頭者,一定要遵守梅瑟法律,尤其是割損禮。為了解決這個問題,保祿和巴爾納伯同赴耶路撒冷,在那裡舉行了教會史上的第一個大公會議。結果按這次會議的決議,讓外教進教者不必遵守梅瑟法律(宗十五1~13,見迦二1114),時在公元四十九年。此時保祿已被公認為外邦人的傳教宗徒(迦二7)。

保祿在傳教中不顧勞累,建立許多地方教會,走遍了當時所認識的世界,以基督的愛點燃所有的心:這就是聖保祿,他的心就是耶穌的心。保祿是耶穌基督的僕人,他說:我原是一切聖徒中最小的,竟蒙受了這恩寵,得向外邦宣布基督那不可測量的豐富福音(弗三:8)。我生活已不是我生活,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(迦二:20)。保祿為基督捨棄了一切;他為了他,我自願損失一切,拿一切當廢物,為賺得基督(裴三:8)。保祿在傳教過程中,無論面對什麼樣的問題,不管是捐獻、服從、謙遜、愛德、純潔、獨身、不同的神恩、猶太人的問題、奉獻給偶像的食物等等,聖保祿都用基督的眼光來解決。

保祿使徒在傳教工作中從不怕失敗,不怕困難。他就在會堂裡,同猶太人和敬畏天主的人辯論,每天也在大街上,同所遇到的人辯論(宗1717)。而結果如何呢?雅典人卻一笑了之而沒有接受信仰。於是他去了格林多,在那裡得到了想不到的結果,很多人接受了信仰。我們在各方面受了磨難,卻沒有被困住;絕了路,卻沒有絕望;被迫害,卻沒有被棄捨;被打倒,卻沒有喪亡(格後48-10),這就是他的傳教精神。

在保祿的傳教中衝滿了痛苦和苦難,最令人難以忘懷的是聖保祿使徒的自誇:論勞碌,我更多;論監禁,更頻繁;論拷打,過了量、論死亡,是常事。被猶太人鞭打了五次,每次四十下少一下,受杖擊三次,被石擊一次,遭翻船三次;在深海裡度過了一日一夜;又多次行路,遭遇江河的危險、盜賊的危險、由同族帶來的危險、由外邦人帶來的危險、城中的危險、曠野的危險、海洋上的危險、假弟兄的危險;勞碌辛苦、屢不得眠;忍飢受渴,屢不得食;忍受寒冷,赤身裸體;除了其餘的事以外,還有我每日的繁務,對眾教會的掛慮(宗1123-28)。我們在福傳旅途上也會遇到各種困難,但是不要怕,有主基督與我們同在。他是我們的依靠,也是我們福傳的力量與信心的泉源。主我和你們天天在一起,直到今世的終結。

““
我若不傳福音,我就有禍(格後916)。他感受到這股力量的推動,使他覺得傳揚福音就是他的職責。福音本身散發的救恩力量的催迫使他努力福傳,因為他認識到福音正是天主的德能,為使一切有信仰的人獲得救恩(羅116)。憐憫之心的催迫,他對沒有獲得救恩的人具有慈悲心腸,他甚至覺得:不但對希臘人,也對化外人;不但對有智慧的人,也對愚笨的人,我都是一個欠債者(羅114)。他足跡遍布亞、歐地中海沿岸的廣袤地域,而成為初期教會最突出的傳教者。保祿皈依後,他的傳教事業,幾乎是沒有停歇,直至他在羅馬殉道。在保祿使徒的生命中,他有三次特別大的傳教行程。第一次是公元46—49年;(宗133-1426)。第二次是公元49-52年(宗1540-1822 ;第三次是公元54—57年。

三、以聖保祿為榜樣促進福傳

保祿曾經是仇教者,好像是有前科,耶路撒冷的許多門徒都仍然怕他,不信他是門徒。他和巴爾納伯結成了好朋友,他們一起踏上了傳教路。巴爾納伯卻接待了他(宗927)。每當遇到別人對我們不信任,或者敵視的時候,不要急於求成,不要強行推銷,注意方法的應用。

保祿在傳教工作中很會變通,關於弟茂德的割損禮就是一例。弟茂德的母親是猶太人,弟茂德的父親是希臘人,弟茂德從小未受割損。弟茂德皈依後,跟隨保祿,保祿有意讓弟茂德將來擔當監督之職,可是弟茂德未受割損,保祿使徒惟恐那些皈依基督的猶太人不服,就帶弟茂德行了割損禮(宗163)。為了不讓皈依基督的外邦人行割損禮,保祿與巴爾納伯曾親自上耶路撒冷,去找伯多祿和雅各伯那些大人物,並且召開首次宗徒會議。會議並且決定,皈依基督的外邦人不用再領受割損禮(宗1528)。
    
保祿心裡清楚的知道福音不是一套理論,而是一個生活方式。 ““我痛擊我身,使它為奴,免得我給別人報捷,自己反而落選””(格前927)。所以,在他傳福音時,也很在意福音在他自己身上的實現,他自己首先是福音的受益者和實踐者,而成為一位福音化的人,他實實在在地如此努力,以至於敢這樣說:你們要效法我(格前416),並進一步說:凡你們在我身上所學得的,所領受的,所聽見的,所看到的,這一切你們都該實行(斐49)。你們自己和天主都可作證:我們對你們信友曾是怎樣的聖善、正義和無可指摘(得前210)。所以,他言傳身教,以基督新人的生活為主做生活的見證。

他不仗賴自己的學識和令人讚嘆的能力,只靠天主的德能——“我的言論和我的宣講,並不在於智慧動聽的言詞,而是在於聖神和他德能的表現,為使你們的信德不是憑人的智慧,而是憑天主的德能”(格前24_5)。他說:你們由我們接受了所聽到的天主的言語,沒有拿它當人的言語,而實在當天主的言語領受了,這言語在你們信者身上發生了效力(得前213 。所以,他處處留意他的宣講,以確保是在傳遞天主的言語。

在保祿看來,傳福音本身就是一個愛的行動,也是愛的信息,所以他福傳的行動絕不是空洞的言語和造勢,就如他所說:我若能說人間的語言,和能說天使的語言;但我若沒有愛,我就成了個發聲的鑼,或發響的鈸(格前131)。

在保祿年,我們要多舉行查經、讀經、分享聖經和聖經學習研討會、尤其在保祿年我們要藉著研讀聖保祿書信的活動來學習他的榜樣,效法他的福傳精神,將基督的福音傳給我們周圍每一位弟兄姊妹。

小結:我若不傳福音,我就有禍了(格前916)是保祿使徒的座右銘。當我們不傳福音時,我們是否感到有禍呢?能學一點點保祿的傳教精神,中國教會團體的福傳就大有希望了。讓我們加強我們的傳教意識,提高我們的傳教熱情,付出我們的傳教行動,參與到基督托咐給我們的傳教使命中去。主耶穌對我們說:你們往普天下去,向一切受造物宣傳福音(谷1615)。親愛的兄弟姊妹們,保祿的福傳精神才是我們應有的精神,他的行動就是我們應有的行動。同樣作為主的門徒——保祿做到了,我們也能做到。

(Fr. John Chen, July 13, 2008, Atlanta)